我是天津新寶集團員工,新寶集團現在已拖欠我們員工四個多月的工資未發,老板也跑了,我們進行了仲裁,目前也沒有結果。我們都是打工的,沒有這筆錢我們無法繼續生活了。公司該交的社保和公積金也沒有交齊,養老保險和就失業證也無法取出。該公司董事長是陳強,現在已不在天津。工廠現在無人工作,設備閑置,不發工資我們無法生活了。只有投訴了,希望市領導能夠重視起來! 附件是我的工資單!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勞動者可以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一方法定代表人逃匿,被申請人不出庭應訴的,仲裁委員會可以做出缺席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