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已在天津離職2年,在天津繳納的公積金賬戶封存兩年,並要把戶口從天津遷出,請問能不能把公積金取出並銷戶?由於本人不在天津,可不可以找親戚代取?需要什麼資料?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與天津的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您可持1.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卡;3.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三樣資料原件,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提取手續。如果您需讓他人代辦,除上述資料外,代辦人還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證明(《授權委托證明》上記載委托人與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信息一致,委托事項填寫准確,公證部門印章齊全。)、代辦人身份證、《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授權書》,三樣資料原件。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