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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
2013年,市委市政府開始加強對社工隊伍建設,也提出了一系列有利於人纔發展和基層假設的具體政策,最引人注意的是提高社區工作者的工資待遇。作為一名紮根基層的大學畢業生,我也想提幾點自己的想法:
一是工資待遇問題。社工勞動報酬的部分每年10月根據最低工資來進行調整,但最低工資是4月調整,建議能將時間並軌。另外,工齡工資是按照三年一檔進行調整,每三年纔能增長80元,這種漲幅無疑是杯水車薪,建議每年為一檔進行增長。
二是公積金、保險和津貼問題。第一,社工保險是按照最低標准繳納的,部分地區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比例進行繳納,個人醫保賬戶沒有餘額,這就意味著,我們退休後也沒有這部分補貼,是否可以考慮繳納呢,我們也不介意多繳納這幾十元。第二,越來越多的大學畢業生加入社工隊伍,建議能夠為社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防暑降溫費和取暖補貼,解決買房和生活問題。
三是休息和休假。社工沒有周六日,值班加班也沒有加班費或者值班費,部分地區不參加值班還要扣除整天的工資,這樣是不是有失妥當呢?而且社工並沒有年假,即便是法定節假日,也沒有一段連續的假期休息,如果能夠制定加班和休假的制度就好了。
四是獎勵發放的公平性。部分區縣為取得證書的社工發放了獎勵,這是對職業社工工作的激勵,但是,這種獎勵也需要公平,不要針對特定群體,否則獎勵的發放卻成為影響隊伍內部團結的導火索,不利於工作的開展。
個人拙見,望請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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