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華僑城買了房,而且有穩定工作,也上了社保,我家小孩今年該上小學一年級了,本來打算去報名,現在所有東西准備齊了,但是以前沒辦過暫住證,因為住公司宿捨用不上,現在申請辦居住證,等下來要半年,報名必須有居住證,要不報不了,很想不通,為什麼我有辦居住證的收據不能給報名,我可以辦下來之後補給他嗎,就算我2014年1月1號辦居住證,也還是拿不下來啊,在華僑城買了房子有什麼用,連最起碼的小孩上學問題都解決不了,誰能給我一個答復?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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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4年3月1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按照市教委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應在入學前一年申請登記文件第四條規定:如果居住證9月份下來,就只能參加明年入學預約登記。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