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計生委工作同志:
我是南開區集體戶口,我愛人是外地戶口,但她的社保關系是在天津的,幾年來我們一直居住在河西區珠江道振財裡。目前我愛人已懷孕70天,准生證是在河西辦理的,為了產檢方便打算在居住地所屬的柳林醫院立本,但社區醫院說我的戶口在南開,要去南開的社區醫院去立本,而南開的社區醫院離河西都比較遠,我想請問我們這種情況是否必須去南開我戶口所在社區醫院立本?這種情況是符合天津市的相關規定嗎?如果不是,麻煩您告知我們怎樣辦理,真是挺著急的,謝謝。
小劉
劉紅偉網友:
您好,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4年3月13日
【民生詞典】孕婦建卡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