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輛標於2015年2月強制報廢的營轉非小汽車,如果我提前申請注銷是否適用更新指標,還有提前注銷車輛是否有補貼,如果有補貼能補貼多少。希望領導幫忙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指出,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中有強制注銷記錄的小客車,不產生更新指標。由於您的車輛有強制報廢期,您必須在強制報廢期之前辦完報廢手續,並自完成注銷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如您名下只有這一輛小客車,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
關於補貼問題請諮詢市環保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