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一名社會工作者,紅橋區民政局聯合組織部對2013年通過社工考試的工作人員予以獎勵,這對現在的仍未取證的社工無疑是一種激勵。但是我認為,也應該對曾經考下社工證的社區工作人員予以獎勵,她們在社區默默奉獻,不斷充實自己,用理論聯系實際,更應該予以表彰,希望領導可以采納我小小的建議,讓大家的積極性都調動起來,更好的為群眾和政府服務。謝謝領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民政局非常重視,根據區委組織部津紅人纔發【2013】2號《紅橋區人纔工程項目資助辦法》,2013年人纔工程資助項目正式啟動,按照項目政策要求,表彰2013年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但為進一步鼓勵2013年以前通過社區師考試並從事社區工作的人員,經區領導研究決定,將按照紅橋民政發[2014]4號文件獎勵標准,表彰歷年來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在崗的從事社區工作的人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