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1985--1997年在天津市發電檢修公司工作(性質:集體),1997年公司解體,關系轉到現在的熱電一廠(原發電一廠)。因生活所迫於2002年將人事關系轉到街道,養老保險關系當時無法轉走(因電力局屬北京局管),具體事宜讓聽信,統一辦理。 2010年我聽我們一起從發修下來的同事說養老保險關系已轉到街道,就去熱電一廠詢問,廠方說2009年因沒能與我聯系上,錯過了那一批,只能等下一批再辦理。 自2010年至今三年多來一直在跑此事,幾十趟去熱電一廠、電力局保險處無果。在外打工單位因沒有保險關系而無法給上保險,無法找到穩定的工作。 現在我已48歲,面臨退休,因一直上不了保險,將來養老無法得到保障,領不了退休金。本人非常著急,也沒有辦法,只能求助你們!
望相關部門協助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原單位期間保險關系問題請諮詢原單位。另外,您離開原單位後,被其他用人單位招用,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應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不做社會保險登記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您具有我市城鎮戶籍,靈活就業後可以在社保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城鎮個人的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參加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退休時符合條件的享受城鎮或城鄉居民的養老待遇。具體政策您可以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