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問一下,我名下有一套80多平米的普通住房,我對象家裡申請了公租房(已居住),我們要是結婚是不是他們家的公租房就要歸還。可是我名下的住房跟他們家有什麼關系,也是婚前財產,不能結完婚都住我們家來吧。況且我家就這一套普通住宅。請予以解釋
吳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