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個問題諮詢一下。就是我在去年6 7月份申請了二胎的審批,做了篩查。然後時間不長就批了。說是等有了孩子再交3000塊錢,另外往年領取的獨生子女費還得交還。可是去年我們沒有要。今年不是政府發布條文可以生二胎了,就不用交這3000塊錢和獨生子女費是嗎?去年生二胎,和今年生的政策是不是一致。去年沒要,今年是按新政策還是按老的政策。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