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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現在就讀於華夏未來米蘭陽光幼兒園,從入園伊始幼兒園收取“佔床費300元”,我們對於此項收費表示質疑,尤其在每年七月和轉年一月下旬,幼兒園放假後都會收取佔床費,我們家長認為,收費不合理,哪個月份都不應該收,這應該是屬於教育亂收費問題,望盡快給予解決,謝謝!
請您在這裡回答,把相關問題在這裡做解釋,以期望讓更多的人看到,不要說相關部門會和我聯系的話,謝謝。
以下是發改委回復內容,但我們怎能自己拿發票找幼兒園呢?找了之後我們孩子還怎麼在那裡上學呢,希望局領導出面,能讓幼兒園主動退回我們的錢,謝謝
(發改委回復)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民辦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對在幼兒園住宿的幼兒可以收取住宿費,具體收費標准由幼兒園根據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確定,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執行。您反映的華夏未來米蘭陽光幼兒園不應當收取“佔床費”。建議您持相關收費票據到幼兒園所在區價格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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