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個人名下原有兩輛私家車,原來都在一人名下,現在把其中一輛過到愛人名下,現在等於是一人名下一輛車,請問我們的這兩輛車都可以各自產生各自的更新指標嗎?2、更新車輛時,有沒有汽車排量的限制呢?也就是問,更新的車輛排氣量是不是必須不能大於原車排量的限制?3、對於只能更新一次的政策不能接受,難道我的車報廢更新一次後,就不能再更新了嗎?不過更新後的車輛出現意外,難道我的號權就被剝奪了嗎?感覺政策很不合理。廣州似乎已經把更新的政策調整為2.5L一下的車輛10年內不限次數更新吧!!希望得到准確的答復,更希望能夠完善天津的限牌限號政策,做到保證百姓的合理權益不受損害,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相關工作人員已經給您電話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