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民泰裡4-8-202為出租房,一群男女,不確認具體職業及人數,每天晚上9點以後回來,一直吵鬧到夜裡2點左右,有時候通宵有人說話。嚴重影響左鄰右捨的正常休息,老人得休息,孩子得上學,我們去找過幾次,完全不起作用,每天照樣折騰到深夜,經常是睡夢中被他們說話聲音吵醒!現在已經造成嚴重失眠及精神抑郁,已經影響到了正常生活!對於這種群租房哪個部門可以管一管,第一,這種嚴重擾民勸解無效的現象應由哪個部門負責?第二,租房是否需要在相關政府部門備案?第三,租房稅是由誰負責核查,追繳?第四,我們是否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求助政府幫忙!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將您反映的情況轉交房管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對於改變房屋結構的改變使用功能的,如加隔斷、衛生間廚房等區域住人的,可以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他情況的目前沒有相關法規適用。您可以依據“相鄰權”諮詢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