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在單位參保的社保分中心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由於工作原因一直未回原參保地辦理(外地),現在又辭職到了新單位,因家裡人出差到原參保地,想委托他代為辦理醫保轉移接續。請問如果原參保地同意轉出了,後續轉移材料寄到開具聯系函的社保分中心(去年所在單位的社保中心在南開區,現在的單位的在東麗區),即南開區的分中心,不知道會不會影響醫保轉移接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保險轉移的具體問題建議您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