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戶口在天津濱海新區漢沽區寨上街,工作單位及保險在塘沽社保。
辦理二胎手續時無工作單位,審批證明上女方工作單位一欄“無”
現在懷孕17周,需要辦理生育登記,並開通生育保險,
請問:
1.到哪裡辦理准生證,需要什麼手續?
2.現在已經17周還能不能開通生育保險?到哪裡辦理?需要何種手續?
3.如果准生證上工作單位一欄填寫“無”是否影響生育保險的開通及使用?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聯系解答相關政策,網民表示感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