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和我愛人於2013年2.18日辦理了居住證,說是要等20個工作日纔能拿到(3.18),真誠期望按時發放,因為孩子9月份上一年級,教育局報名3月31號結束,懇請支持和理解外來務工人員的不易!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居住證申請人自開具憑證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領取居住證。按照現階段居住證發放情況,基本不會出現延遲發放的情況(特殊情況除外)。您可以到受理點查詢您的居住證是否完成。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