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歐美五期的業主,最近准備入住,但是小區地面有車位,不出租也不讓住戶進入,地下車位360元每月,遠遠高於周邊小區,打電話諮詢物價局,物價局說管不了,請問這個價格完全開發商說了算嗎?定1000咱也得交?但是據說車位費是要遞交物價局批准的,我們小區是批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