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3年12月底辦理了公積金貸款購房手續,相關手續由開發商及銀行與津房置業辦理,到現在兩個月時間了,購房合同等手續仍未有音信。我想問對此項工作的時限要求,還有我的購房合同等手續何時能返回到我手中,有沒有對這項工作的監管部門;另外,現在辦不了大額還款,每月需要多還幾千的銀行利息。
注:貸款已於去年12月份發放,按規定貸款辦理完畢相關要件應該返還到購房人手中;問過貸款行,說手續都在津房置業,問津房置業,他們說手續已經報到海河教育園管委會,但隨後與管委會相關部門確認並未到那裡辦理過備案等手續。
杜長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