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買了武清的房子,房本還沒下來。
辦理天津藍印時要求出示暫住證,但從2014年初天津開始試行工作證,請問,公安局是否還給辦理暫住證?
如果不給辦理,我們還能辦理藍印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3月12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回復如下:
不需要提供暫住證,只需在購房地管轄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