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在和平區上小學,明年下半年或後年會因為工作原因離開天津去別的城市工作生活幾年,但是我們(孩子父母)的社會保險關系依然在天津,幾年之後仍需回天津。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孩子去外地上學,回津後能保留學籍嗎?如果孩子到高中階段回來,能不能參加天津的高考?如何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