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麗泰興裡租住兩年多了,以前都有暫住證(暫住證到期時14年3月份),現在想辦理居住證,可房東不給房本、身份證復印件。我該如何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3月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出租房屋居住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房主房產證、房主身份證、租賃協議等。您的情況您可以和房主溝通一下,如有需要可以讓房主和您一同來。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