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農業戶口能辦理居住證積分入戶手續
嗎
尊敬的mw_111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13]31號)第三條規定,居住證是境內來津人員在本市就業、居住進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參與居住地社會事務,以及通過積分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效。第三十條規定,居住證積分制是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指入本市)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綜上所述,您所諮詢問題不在居住證管理范圍內,建議您向戶籍管理部門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