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向新區人社局了解,按照《關於進一步規范退工轉檔及申領失業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3]83號)文件中第三條關於檔案移交接收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辦理退工手續後,辦理退工人員檔案轉移手續。坐落地區、縣就業管理部門負責接收本區、縣戶籍失業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中止憑證。同時,為外區、縣失業人員開具《轉檔通知書》。用人單位持《轉檔通知書》、《分區花名冊》於15日內將失業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中止憑證退至其戶籍地區、縣就業管理部門。
(二)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接收檔案後,應將《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登記通知單》交由用人單位送達相關失業人員。
(三)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也可將相關失業人員檔案轉至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為其辦理退工備案手續。
(四)檔案轉接手續應當由用人單位或單位委托的檔案代理機構負責辦理,不得由失業人員本人或其家屬代辦。
(五)本市農村戶籍和外省市戶籍人員,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可直接在居住地或戶籍地進行失業登記及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六)轉移檔案需提供的材料:1.勞動者本人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2.工齡審定表(內容有涂改的,需有本人簽字證明及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蓋章確認)。
如有不明之處,您可以撥打65309510進行諮詢。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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