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塘沽河北路伴山人家3號樓101的業主把房子出租給開飯店,我們住在樓上,油煙嗆鼻,蟑螂往上走,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和物業聯系,物業說管不了,有營業執照,請問,居民住房能當飯店用嗎,工商局怎麼會給辦正規營業執照嗎,希望政府部門給予解決,給老百姓一個好的生活環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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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政府
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