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省市流動就業人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在津參保繳費後可以將外省市的養老保險轉移到天津。
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年限累計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手續。跨省市流動就業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政策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之處,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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