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於2006年4月份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後沒有再就業,現在我想在北方人纔辦理個人存檔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手續,但是北方人纔查詢後說我仍是用工狀態,無法提供檔案接收函,必須由原單位到所屬勞動部門為我辦理退工手續。可是我打電話到原單位,原單位說06年我辭職的時候還有沒退工退檔的手續呢,所以我目前也不在他們的企業人員名冊內,不知道該如何辦理。像我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做呢?
補充一下,我現在的檔案存放在公用客運職業介紹中心,也就是原單位的存檔地方。社保關系原來單位是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我已經於上個星期辦理了轉出了,所以希望能夠盡快辦理好我的個人檔案和保險事宜。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在30日內到坐落區縣的就業管理部門辦理退工退檔手續。我市早在2004年就有退工的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辦理退工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監察的受理時限是2年。
建議您找到原單位和區縣人力社保局,協調解決退工事宜。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