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丁字沽三號路風尚公寓是舊樓改造小區,現進駐一物業名叫緣瑞怡物業,
物業聲稱自3月1日期起,對小區內車輛收取80元/每月的場地佔用費,而不是車輛管理費,也就是說物業收取費用而對車輛免責,請問是否合理?
根據《天津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固定車位存車收費標准》,風尚公寓小區屬於三類停車場即:
無任何遮蓋設施,含柏油、水泥、花磚、鎖磚、草皮磚等地面的露天停車場:排氣量在3.0昇及以下的60元/月車位
請問如此明文規定,為什麼物業還是定價80元?
繳費必須按半年繳納,拒絕按月按季度繳納,這樣是否合理.
該物業進駐風尚公寓以及收取費用都是直接並且強制,沒有與廣大業主溝通確認.
舊樓改造是民心工程,我們堅決擁護.但是不合理的收費是給這項工程摸黑的.
希望領導能明察秋毫.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丁字沽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城管科了解情況。城管科隨即向目前管理風尚公寓的物業公司進行了電話聯系,責成其立即進行處理,堅決不能做危害社區廣大業主利益的行為。目前,該物業經理稱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並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關於您提出的定價是否合理的問題,區發改委非常重視,經調查,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該物業公司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執行,且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的合同約定執行,沒有超出合同規定的每月80元機動車場地佔用費,經與該公司負責人溝通,該公司此前已與您取得聯系,您表示滿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