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
您好!
我風尚公寓小區近日不知從何處來了個所謂的物業公司,在沒有爭得廣大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打算從3月1日開始在我小區大門處設卡攔截收取小區內居民車輛停車費80元/月,不交費禁止入內,嚴重擾亂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請問
這個物業為什麼可以進入小區?據說是區政府指定?根據相關法律不得業主委員會3/2來決定嘛?
他們的根據何標准進行收費,80元/月合理嗎?既然收取費用即成立合同關系,是否應對車輛安全,負有責任.
即便需要招聘物業,是不是應該召開業主大會,征求所有業主的同意後纔能實施決議。
望區有關部門調查此事,給予一個合理的解釋,還小區居民一個正常的生活環境,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丁字沽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城管科了解情況。城管科隨即向目前管理風尚公寓的物業公司進行了電話聯系,責成其立即進行處理,維護業主的廣大利益。該物業經理隨後也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現已達成協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