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河東區戶口,屬中山門派出所,2006年離開天津到上海工作至今,現未婚,女,育齡,現需要回津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藍本),請問是什麼辦理流程?我需要直接去河東區計生辦,還是中山門派出所出具證明?因為我已離津7年,這些部門是否還會給我出具該證明?是否可以提供這兩個部門的聯系電話,感謝答復!
尊敬的齊安網友:
您好,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建議您向河東區計生委諮詢,電話:2421629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