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天津市曾經發布過這樣一條戶籍規定:對我市大專院校短缺專業,在我市公開招聘後仍不能滿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的,且該畢業生已在我市注冊企業工作滿2年,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戶。短缺專業是指:石油工程、地質、測井技術、地球物理、勘探、鑽井工程、鐵道工程。對於寶坻區、武清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生源,符合上述條件。要求在其他十三區落戶的,也照此辦理。我是學地質的,而且從事相關專業,在天津工作了幾年,滿足這個條件,但是我去公安局諮詢的時候,民警告訴我說從來就沒有實行過這個政策,請問這是為什麼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落戶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您諮詢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6日
【民生詞典】高職(大專)畢業生在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