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劉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情況。目前,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待處理完畢後我們將立即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2月28日
尊敬的劉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處理。經區物業辦與管理小區的業公司了解,小區地上車位的管理問題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由開發商和前期物業企業雙方簽訂)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區物業辦要求物業企業依照有關要求做好車輛管理工作。同時也建議業主與物業加強溝通,共同協商解決小區存在的具體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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