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年過八旬,年輕時無所謂正式職業,一直做零工。爺爺在世時,靠其退休金生活,非常節儉。2011年,爺爺去世後,奶奶已完全無生活來源,只能靠一兒(本人父親)一女(本人姑姑)贍養。
需要提及的是,父親和姑姑雖有固定工作,但屬於典型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結構,壓力都非常非常大。在每月拿出“月錢”之後,這種經濟壓力無形加劇。但是,諮詢過相關部門答復是:老人應由子女贍養,在經濟水平達標的情況下,國家無義務供養。
因為國家社會保障體制落後和長期不健全的緣故,造成老人雖然操勞一生,卻只能落得老無所養的現狀。到頭來,又把所有負擔重壓在兒女身上。這就是和諧社會下,你們對老人所謂的仁義之道?
請社會保障部門人士作答並給出解決方案!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具有本市正式戶籍、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可以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補助標准: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90元。對申請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的人員,申請人持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工作站辦理登記手續,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對申請人領取資格進行核准,自其具備領取條件的次月起支付。
另外,老人生活困難建議您諮詢民政部門是否有幫扶政策。
如果您還有其他人力社保政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