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描述:2004年我本人作為主貸用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商品房A,已於2008年還清;2010年妻子作為主貸,我作為共同貸款人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房B,還未結清;2014年1月,我與妻子協議離婚,兩套房子都歸妻子所有;2014年2月,我本人作為主貸用按揭貸款購買一套商品房C,我准備近期去銀行辦理B套房減少配偶提取的手續,把我從前妻貸款中撤出來。請問撤出來後,我能用C房的首付款和月還款憑證取我的公積金嗎?麻煩您了,再次需要您的幫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未使用您的貸款額度,您可以提供第三套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住宅的相關資料,通過櫃臺審核,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住房公積金金額,且不超過首付款,同時您可辦理還貸登記手續,提取月還款額;如果您當時使用了您的貸款額度,您只能提取月還款額。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