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於去年11月生育第一胎,但是由於前期情況不好,在老家產子,未及時辦理天津的准生證,現希望將孩子落在天津我的戶口名下,東麗區華明鎮派出所需要我提供准生證,我向現在戶口所在地街道進行補辦,答復已生孩不能辦理,我請求開取證明以便落戶,但華明鎮街道已我所住小區金泰麗灣屬於管理盲區,不予辦理,讓我向區計生委或華明鎮派出所詢問解決辦法。我電話諮詢計生委,他們說與華明鎮街道協商過辦理准生證的工作,但至於開具准生證明這類工作未協商,且不能夠幫我協商解決,現在的我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孩子由於未落戶不能夠打疫苗,情況著急,請領導幫助解決孩子落戶問題。謝謝。祝工作順利,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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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