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公產房坐落在南開區烈士路,於94年從和平區拆遷至此,現隸屬和平區高層樓房管站。房主是我丈夫的爺爺(房主為獨生子,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已去世),我與丈夫結婚後一直與房主住在一起,房主去世後還未辦理過戶,我丈夫也於前兩年去世,之後一直由我來繼續繳納房錢,現該房戶口上僅剩我與我的女兒,現欲過戶給我倆任一,待公證所需材料一一開具齊全後,公證處稱我倆身份均不符合承租條件,故一直無法過戶,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望有關部門能給予幫助,謝謝。
潘貴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