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靜海的一名高中學生,自從下達了減負的要求後,我們靜海縣的每所學校基本上都沒有施行,文件中要求高三不能上晚自習、周末只能補1天,高一高二不得補課,但是學校讓我們簽走讀生自願補課的申請,這和要求所有人上有什麼區別,還有文件中沒有要求的,我們還上早自習6:30就要到校,12點放學,中午1點到,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正常休息甚至身心健康。
很多學校都存在這個問題,我就不說我是幾中的了。
請市教委命令,禁止學校在允許時間外進行補課及自習。並且收取補課費用也請市教委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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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