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獨生子女,但都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子,再婚後的家庭有一個一方的孩子,這樣的家庭也是4-2-1結構,孩子的獨生子女證也可以領取,說明這樣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是否可以考慮完善政策,這樣的單獨再婚家庭也可以享受單獨兩孩的政策?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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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