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區領導:
您好,居住證制度受到廣大新區外來居民的歡迎,但是新北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並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對於之前未辦理暫住證的居民應先辦理居住登記,辦理居住登記時不用照相,但我家人對於這種情況去辦理居住登記時,工作人員要求先去照相,再來辦理居住登記,當我們照完相來辦理居住登記時又告知不用相片了,待六個月之後再照相。此時照相的回執明確寫明一個月有效期,新北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這種違規辦事程序給我們造成時間和金錢的浪費。而且我們有理由懷疑工作人員與照相館串通,不管什麼情況都來照相,增加照相館的收入,懇請領導予以制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撥打濱海新區人口服務中心熱線65310578,5310575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