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1994年-2003年在青島工作,並繳納養老保險;
2009年調到天津工作,在天津重新開了養老保險賬戶,2004-2008年未繳納養老保險。
現在想將養老保險接續起來,如何辦理手續?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聯系解答相關政策,網民表示滿意。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