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退伍軍人,在辦理工齡審定時發現部隊檔案年齡與身份證戶口本不一至需派出所開證明.派出所說系統沒有更改記錄不能出證明,只給了<居民身份證編號順序碼登記表>上面日期與部隊檔案一致(見附件) .無法證明現在的我就是從軍十六年的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有關工齡審定的具體問題請您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