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來務工人員在紅橋區購買了一套還遷房,房子目前還未修好。現在只有一份《天津市房屋拆遷定向協議》書,因為是原地遷房,所以本人現在暫居住在北辰區,請問領導我現在應該如何辦理居住證,現在我靠《天津市房屋拆遷定向協議》書能否說明是自己的住房能夠領取居住證嗎?還是在向北辰的房屋房主提供同意居住的證明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專門設有戶籍科,負責相關戶政管理工作。如需進一步諮詢,可直接致電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戶籍科);或致電86994050(北辰區外來人口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根據您的諮詢,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