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天津市房管局局長:
您好!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審閱我這份信件。我是本市河東區大直沽片區居民名叫丁海萍,給您去信原因是我愛人(蘇強)在紅橋區房管局辦理租房補貼過程中由於我戶口所在地的房屋歷史原因遇到了比較棘手的問題無法解決,懇請局長您給予幫助協調解決。
我本人1984年5月23日出生於天津市河東區,戶口便落戶在天津市河東區六緯路恩承裡一條6號,據長輩訴說在本人3歲時隨家人搬出。隨後父母因疾病先後去世無依無靠,便一直跟隨爺爺生活且本人戶口沒有變更直至2010年9月16日與我愛人(蘇強)結婚,隨後在2010年10月12日將本人戶口從天津市河東區六緯路恩承裡一條6號遷至天津市紅橋區增產大街濟津樓11門511,隨後爺爺便在2010年12月因病去世。由於當時男方家庭經濟情況不是很好,父親下崗(離異)和奶奶居住,為讓我們順利結婚就將濟津樓11門511這套公產房(41.65平米)臨時作為婚房共同居住。由於現在我們的孩子出生後家裡住房條件比較緊張想在外租賃一套住房緩解住房壓力,但是我愛人(蘇強)沒有工作況且孩子現已經9個月了,我愛人父親病後身體恢復欠佳無法工作,我愛人的奶奶因過去沒有工作且沒有退休金。目前只有我本人有工作且工資不高無法承擔租房壓力,隨後諮詢到紅橋區房管局根據家庭實際情況准許我愛人(蘇強)申請租房補貼。後因我愛人(蘇強)在辦理租房補貼過程中遇到了非常棘手的問題如下:
由於我本人戶口曾在天津市河東區六緯路恩承裡一條6號,在1987年左右便隨家人搬離恩承裡一條6號,據家中長輩回憶自從搬離後此房就與我們無關了,隨後據諮詢此地點在2003年左右因平房改造而拆除。可是由於在紅橋區辦理租房補貼時,紅橋房管局必需要我出示天津市河東區六緯路恩承裡一條6號拆遷協議或附證明一份來證明拆遷時此房與我無關且給予我們辦理租房補貼否則不予辦理。
經過我們諮詢最先找到東達房地產開發公司詢問,那裡的工作人員查詢後告訴我們不是他們經手拆的,隨後我們又找到河東區建委(拆遷中心)說明了我的情況詢問能否幫助查詢一下當時拆遷的事宜,得到的答復不是他們拆的無法協助辦理,又讓我去河東區關於拆遷的信訪部門諮詢,隨後諮詢到了河東信訪部門並說明了我的情況,得到的答復是我這事屬情況比較特殊無法給予幫助(在以上部門得到的同樣答復是即便查到了也不可能給我出具證明,因為當時拆遷當事人不是我!!!)所以我來到天津市房管局信訪辦公室諮詢,工作人員耐心聽我說明了情況後說這事他們沒有權利下結論能否解決,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能找的部門我也找了,跑了無數趟事情沒有一點進展實在沒有辦法了,我為了辦這件事情連續很長時間和單位請假,事情辦的也沒有進展工資也扣的不少了,再這樣下去我工作也沒了。目前這座房屋(天津市河東區恩承裡一條6號)產權並非在我名下且拆遷時我本人早已不在此地居住而當時辦理拆遷手續的房主我也無法找到所以無法提供拆遷證明,事已至此我的確無法辦理相關事宜了,此事已經逼得我們走投無路,現只能懇求局長您盡快能給予我們協助解決相關事宜!!!
在此我謹代表全家向您表示感謝!
丁海萍
2014年2月19日
注:(在以上部門得到的同樣答復是即便查到了也不可能給我出具證明,因為當時辦理拆遷事宜的當事人不是我且房主也不是我,所以無權給我們出具證明或拆遷協議!!!您說這不是把我們忘絕路上趕嗎!但凡我們有一點辦法也不會給您添麻煩,現在真是沒有人管我們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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