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領導、我是紅橋區居民男、今年44歲、我本人在2001年離婚,孩子由我來撫養,男孩、今年17歲、我想辦理公租房適宜、我是一個失業人員、本人名下無房、現只能租住10平米居住、我怎麼纔能辦理公租房適宜、請領導給以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協調解決。工作人員已與您聯系,解釋公租房政策並告知申請程序和所需材料。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