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訥河裡7-3-102的居民。我們這裡要拆遷了,因為我們家庭是特困戶、一家4口人我叫於士侖、我妻子和我兒子、還有岳母同在一個38.62平米的獨單裡居住。我妻子有精神病和癲癇病、我兒子是二級肢體殘疾、我岳母患有半身不遂病。我也沒有正式工作、生活來源主要靠黨和政府給的低保來維持過日子、在這裡我非常感謝黨和政府有關領導對貧窮和困難群體的幫扶和關心。
我有個問題不明白想請求有關領導給解答一下,在北辰區有的拆遷地都有陽光政策、對特困群體都有幫扶和照顧、但這次對訥河裡拆遷所列條款和政策中為什麼沒有陽光政策呢?而拆遷工作人員還親口否認了這一點。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房管局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局征收辦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北辰區訥河裡7、8號樓的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對小面積戶型的困難戶在選擇安置房補交差價有困難時可以采取混合產權形式。您系訥河裡7-3-102居民,所提的關於妻子有精神病和癲癇病、兒子是殘疾人、岳母半身不遂等的生活困難問題應與所屬鎮街協商溝通解決。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