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實施的醫療保險分為城鎮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個人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城鎮單位職工醫保的參保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個人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為具有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人員等;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為具有本市戶籍的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等。
2014年我市調整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現行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標准的基礎上,將報銷比例統一提高5個百分點。將普通門急診、住院和門特病種起付標准統一調整為500元。將成年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由7萬元、9萬元和11萬元統一提高到18萬元。
城鎮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個人醫療保險政策沒有進行調整。如果您還有其他政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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