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暑期畢業,將戶口和檔案放在了天津經委人纔中心,交費800元。後來幾次諮詢都說11月底落戶以後纔能開發票,12月初詢問仍未落戶,轉年1月詢問回復已經落戶,但轉年不能開發票,說是財務無法入賬。
由於要開發票報銷,但幾次諮詢經委人纔都沒有說過轉年不能開具發票,我認為沒有盡到告知義務。請問是否能夠解決該問題,非常感謝!
魏穎同志您好:
我委收悉您的問題後高度重視,並責成相關單位處理,責成專人向您答復,您對答復的結果表示認可。謝謝您的關注。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