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小站鎮天山水榭花都72#的業主,購房合同是2013年10月前交房。物業通知交房後後,我去過兩次,結果連准入證都沒有,我覺得這樣的房子入住沒有保障。請有關部門盡快催促天津市天山房地產有限公司盡快辦理相關證件,保證業主的正常入住,並做好違約金等賠償。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區建委核實。
據反饋,由於該小區未辦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區建委已責令開發商進行整改,下一步將督促開發商盡快完善手續。另外,關於違約金問題,需要業主依據購房合同約定與開發商協商或通過司法途徑維權,從而實現賠償。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