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生於1986年8月,於2011年12月12日生下我的第一個女兒。初婚初胎。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根據天津的政策,是要求必須我第一個女兒滿4歲還是四周歲纔能要二胎。請給個界定,例如2014年可以要還是什麼時候?另外這個是指二胎懷孕驗出日期還是指出生日期,界定模糊,從條例中無法看明白。另外我今年滿28周歲,是必須要到2015年12月12日後懷孕纔可以還是說滿了28就可以今年准備二胎,請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