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對象戶口都在靜海,她老家是山東的,生孩子時候是在她們那生的,半年後回來上戶口,派出所要求出生證和病例和診斷證明,但是由於時間太長了山東那邊不給開病例和診斷證明,當時我們也不知道需要這些也沒找他開,現在派出所說沒有這個沒有辦法上戶口,我該怎麼辦,我們是第一胎,有結婚證和出生證明,
尊敬的“蔡兆旭”網友: 您好!具體問題可直接諮詢公安靜海分局戶政科,聯系電話:28941267-7924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