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外地人在津買房需具備一年以上的社保或完稅證明,我是2010年7月份到公司工作,有2010年至2012年的完稅證明。由於現在短期調到海外項目工作,薪水在國外發放,2013年沒有在天津繳稅。請問我這種僅有2012年及之前完稅證明的條件是否符合天津買房條件呢。
期待您的答復。
任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3月5日